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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4好汉不吃眼前亏

  咸鱼大进化

刚刚穿越了一个峡谷,塔米娜就不行了的样子,开始抱怨。


“好渴啊,哪怕有一滴水也行啊。”


塔米娜拖着头蓬,无精打采。


李志看了她一眼,眼神忍不住地往两个大d上瞟去,然后才回过头来。“一滴也没有了,几小时前你就把所有的水都喝光了。”


麻蛋,要不是看你是d,老子会让你水喝?


李志心里一阵吐槽。


似乎从李志的语气中听到了埋怨,塔米娜立刻辩解,“我可不像你们般若人,在沙漠长大。一个个邹巴巴的,还粗暴无比。我们的身子骨娇贵多了,哼。”


“是被惯坏了吧?”李志头也不回道,“你们国度的井水,可是以清澈甘甜而闻名,你们要是多费心下城墙防御什么的,而不是关心什么破水井,就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了。”李志牵着缰绳大步向前走,突然感觉不对劲。


那个女人,竟然没有反驳他?


不科学啊!


唉,科学是啥?


李志皱了皱眉,对自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奇怪,嘟囔了一句,“怎么了,圣城的公主,终于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了?”


一边说着,李志转过身去,然后就看到塔米娜昏倒在地。


呵,女人,果然麻烦。


李志叹了口气,走了过去。“塔米娜!”


“喂,塔米娜!”


真的昏倒了?


不是骗我吧?


“嘿,能听到我说话吗?”


李志看着塔米娜,有点着急了。这家伙不能真的死了吧?


这可不行啊,时之沙还得靠她才能找到呢。


这要是死了,线索可就断了。而且,谁知道这家伙和他的任务有没有关系?


“喂,你……”


李志摇晃着塔米娜,把她的身体扳正过来,就要人工呼吸。


嘭!


李志只感觉耳畔全是嗡嗡声响,然后就……失去了意识。


“当然啊阿志王子,我听得一清二楚!”塔米娜扔掉手里的骨头棒子,从李志腰间抽出时之刃,对李志扮了个鬼脸,然后骑着马离开……


李志是被一阵马蹄声吵醒的,刚刚醒过来,他就吓了一跳。周围,好几匹马环绕着他,上面一个个骑马的家伙面色不善地看着他,冷笑着,再看他们身上的武器,李志面色微变。


这帮家伙,应该就是奴隶谷的霸主了吧?


那帮传闻中的杀人不眨眼的仿若恶魔一样的家伙?


周围的马匹包围了过来,李志刚要动,突然,一个黑大汉瞪了一眼,一把匕首猛地飞出,钉在了李志身前。


卧槽!


小李飞刀!?


看着飞刀刀柄上的白色的小号人头装饰,随着刀柄的震颤而晃动不已,李志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。


麻蛋,这帮人,果然不是善茬啊,该不会把我扒皮抽筋了吧?


李志有点打怵。


现在的他,虽然身手不错,可到底还是个普通人类啊,比不上之前有斗气的时候,遇上这么一帮凶神恶煞的家伙,他难免恐惧。


哪有人不怕死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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